记者12月7日从省水利厅获悉,水利部近日公布新一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武汉市黄陂区、大冶市、房县、宜都市、沙洋县、京山市、孝昌县、汉川市、松滋市、恩施市、天门市等11个县(市区)位列其中。据悉,这也是我省上榜的首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
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和水利部工作部署,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据省水利厅节水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扩大创建范围,将重要调水工程受益区及重点监控用水户较多的县(市区)纳入创建范围,并加强质量管控,要求各达标县(市区)持续推进节水工作,巩固建设成效,不断提高用水效率,提高用水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