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部署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 确保明年起实施

2020-12-08 17:26   荆州新闻网  

12月4日下午,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副市长孙玉秋,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杨运春参加会议。

孙玉秋指出,实行市级统筹是贯彻中、省决策部署的实践要求,是完善医保制度的现实需要。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基金管理、医药服务协议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五个统一”,是实行市级统筹的硬标准,也是严要求,能否落实好,是顺利完成市级统筹任务的关键。

孙玉秋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按期按要求完成好市级统筹各项任务,确保明年元月1日市级统筹工作全面推进实施。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徐莉对《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作了政策解读。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沙市区、公安县、监利市对做好市级统筹工作作了发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将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同时,统一基金管理,将全面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统一核算管理,提高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相较现行政策,《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还对集中缴费时间、待遇享受时间、参保关系转换、普通门诊待遇、市内住院报销比例、生育合并症及并发症、逐级转诊等方面作出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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