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出台最严古树名木保护令
树龄80至99年的树木纳入保护
市县两级财政设立专项管护经费
近日,黄冈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一树一档、一树一人、一树一策、一树一景”的标准,编制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将树龄80至99年的树木纳入保护范围,要求市、县在财政预算中按不低于500元/年·株标准设立古树名木管护经费。
根据《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一级古树名木(树龄在 500年以上)由省级管理,二级古树名木(树龄在 300 至499 年)由市级管理,三级古树名木(树龄在 100至 299年)由县级管理。据悉,出台保护管理细则、对树龄80至99年的树木参照三级古树名木同等管理、要求财政设立专项管护经费等举措,均为黄冈市首次提出,被称为“最严古树名木保护令”。
黄冈市是湖北省古树名木资源大市,“湖北省古树名木监管平台”的最新信息显示,
黄冈市有古树名木22716株,其中一级308株,二级3048株,三级19359株,名木1株。
其中,散生古树数量占全省的28.62%,居全省第一;古树群落95个,居全省第二。
据介绍,黄冈市已初步完成对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挂牌等工作,但仍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管护水平不高等问题。黄冈市提出,要从建设生态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把古树名木打造成黄冈特色风景线。
意见要求,在2021年1月底前,对全市古树名木再普查、再体检,全面设立围护、隔挡,明确养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并挂牌明示;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对濒危、衰弱古树名木的复壮修复;将古树名木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打造“村树”文化,力争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乡镇至少建立一个以上古树名木休憩区,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集古树名木、美丽乡村、生态保护于一体的古树名木打卡地。同时,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认养、捐助等方式参与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