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长江禁捕以来,石首市公安局举全警之力,紧盯全市90.3公里长江岸线以及境内其它重点水域,出重拳、下猛药、治源头,严打各类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已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4人。
12月27时早6时,石首市公安局南口派出所民警接警称,南口镇长江段中有人非法捕鱼。民警在岸边蹲点守候,待渔船靠岸后,民警立即上前控制嫌疑人,对小船进行检查。
经查,嫌疑人周某系南口镇人,他交代利用凌晨时分,到长江进行撒网捕鱼。经检查,周某使用密眼非常小的大鱼网,捕捞包括桂花鱼、草鱼、鳊鱼在内的大小鱼60余公斤,其中还有一条列入国家二级野生保护的胭脂鱼。鉴于嫌疑人周某在国家禁渔期内,使用明令禁止的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石首市地跨长江两岸,全市15个乡镇办区就有10个临江而立。针对春节临近,市场走俏,极少数不法人员见利忘义,非法捕捞有可能抬头,石首市公安局采取多项措施,与渔政部门联手加大零点巡逻力度,通过车巡、步巡和船巡等措施,及时发现和震慑非法捕捞,实现江中无渔船。联合市场监督等部门对水产品市场、餐馆等重点地点,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突击检查,实现岸上无江鱼。公安机关紧盯“捕、购、贩”等环节,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和窝点,坚决斩断非法捕捞地下产业链,有力支撑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有序开展。
目前,石首市公安局已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4人,没收禁用渔具“地笼”157套,没收违法捕捞“三无”船只37艘,电捕装备7台套,收缴渔获物200余公斤。其中余某权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公安部列为“长江干线水域突出治安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督办案,捕捞螺蛳数量之大,判决被告人数之多,赔偿生态修复费数字之高,在全国同类案件中也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