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洪湖市教育局获悉,该市第一小学德育教育模式入选教育部首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洪湖市第一小学本着“聆听生命的成长,让师生沐浴在绿色生态阳光里”的办学理念,以习惯养成为基础,培养有良好品行的文明人;以诵读经典诗文为阶梯,培养有高雅品位的文化人;以环保开发为突破,培养有优秀品质的现代人的办学目标,构建了“崇教尚德的绿色生态教育文化、崇责尚和的简约精致的管理文化、崇真尚乐的自主共生班级文化、崇学尚悟的自主共生课堂文化。其中,该校生态道德教育于2006年开始,历经可持续发展教育、环保教育、湿地教育、生态教育”4个历程。
截至目前,洪湖市第一小学已被授予(生态环境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小河长小湖长”试点学校、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国际湿地学校等称号。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实践形成特色,通过开展“垃圾分类”“笔记大自然”“观鸟”“生态情景剧”“我是小湖长”等活动为学生创造了探究和实践的机会,引导学生在生态教育活动中自觉养成爱护自然环境,形成维护生态平衡的自觉行为。
据悉,经教育部组织的专家评选,首都师范大学附属顺义实验小学《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厚植学生家国情怀》、洪湖市第一小学《绿色生态教育 放飞绿色梦想》等260个案例入选首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名单。湖北省有9所小学入选。荆州市仅洪湖市第一小学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