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1年1月8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 辉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运春为荆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裴 毅为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付良超为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程 军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云飞为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唐 炜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 斌的荆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身用的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宗彪的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熊 鹰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统怡的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1年1月8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甘长虹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 去:
甘长虹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刘明春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先标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秀池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邓代喜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1年1月8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云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胡 昱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陈 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沈维琼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 昱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 林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诗新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2021年1月8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 去:
杨 高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