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民警收到群众赠送的“人民警察为人民、勤政务实效率高”“雷霆出击、破案神速”两面锦旗。送锦旗的群众赞不绝口地说:“实在太感谢罗浩警官帮我们把被骗的6万块钱追回来,罗警官太棒了,这么能干,办事又快,从今以后,我们就是罗警官的忠实粉丝!”
2019年9月18日10时许,两名妇女到该所报警:称她俩被人诈骗6万元钱。
接警后,民警罗浩迅速展开调查。2018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受害人李某华、何某两名女士通过微信联系沟通,说他是做工程的,江堤边上运砂石的货车都是他们公司的,只需要她俩站在洪湖市乌林长江渡口登记往来的货车数量,就可以获得一天200元的工资。两人立即同意,工作了四五天,李某都是当天将工资发给李某华、何某。
两人为此十分好奇,询问李某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记一下车辆数就能赚钱!李某说自己是做工程的,每天可以赚到6000元,有时候超过万元。她俩一听动心了,对李某说,能不能带她们一起合伙做生意?李某便虚构自己正好在洪湖市大同管理区堤防加固工程有业务,现在需要到咸宁进砂石,每人出资3万元即可,每天分红,她俩人毫不犹豫地给李某6万元。
过了几天,李某又说需要钱打通各路关系,并找李某华、何某要了3500余元,然而到了2018年底,李某华、何某仍未收到分红,便问李某何时分红,李某用各种理由搪塞李、何俩人。
转眼到了2019年4月份,李某华、何某因还未收到李某的分红钱,遂要求李某退钱未果,于是急匆匆地到咸宁市砂石公司询问。结果该公司说:李某既没有和他们签合同,也没有找他们购买过砂石。这时,两位妇女才意识到被骗了。
民警了解此情后,立即前往咸宁市及洪湖市大同管理区调查核实,确定李某的行为就是诈骗!核对账单后,确定李某华、何某俩人共计被诈骗63580元,该所报告市公安局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上网追逃。
今年1月10日3时许,罗浩接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派出所民警电话,称在辖区酒店内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的男子,经核实犯罪嫌疑人为李某(男,44岁,洪湖市大同管理区人)。收到信息后,办案民警于1月11日,马不停蹄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押解返回洪湖。
押回洪湖后,民警便开始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讯问。一开始,李某拒不承认,满嘴谎言,民警顺着李某的话,顺藤摸瓜继续讯问,面对民警审讯攻势,最终李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主动交待了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并悉数退还了63580元的诈骗款。
目前,李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通讯员:吴道敏 余骊 刘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