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我们发布了一篇文章《32层住宅电梯停摆,业主:“爬不起了,在外面住宾馆!”你家电梯还好使吗?》。
在记者报道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介入,并且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
由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牵头,业主、小区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公司、社区五方代表坐在一起讨论电梯维修遇到的问题。
滨湖国际小区4号楼除了停运半年的电梯,另外一部电梯也存在安全问题,湖北特检院荆州分院对那部电梯也下达了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报告书。
现场要求电梯维保公司,马上更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电梯的钢丝绳。
为了解决根本问题,对症下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的工作人员专门将电梯生产厂家日立电梯公司请到现场查看情况。
当天晚上,滨湖国际小区的电梯维保公司连夜更换了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的钢丝绳。
小区业主:通过《e线民生》报道后,特检所过来检查发现有问题,赶快停下来,该处理处理,该检修检修,该安配件安配件。现场开会以后,物业和业主已经拿出方案了,预计下周会修好。
昨天上午,业主再次向我们传来消息,电梯已经修好了!↓↓↓
看到这样的结果我们感到非常高兴
但同时也要反思
停摆了半年的电梯
在媒体介入后
不到半个月就修好了
这半年间
问题到底卡在哪了?
如果在此事刚发生时
各方面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采用更积极的态度来解决问题
相信这部电梯不会停摆半年之久!
电梯有问题
到底该找谁?
小编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荆州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中查到:第五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五)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
我们上次的文章发布后
评论区不少网友反映
自己小区的电梯也有安全隐患↓↓↓
矛头似乎都对准了物业
那么如果物业对于小区的电梯维护不予重视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荆州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下列工作:(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经营、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执行价格公示制度、查处违 反《中央定价目录》、政府定价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规定非常明确
如果物业没有履行对电梯的养护、维修义务
大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真心希望
物业和监管部门都能切实履行好职责
守护好百姓家门口的第一道安全关口!
记者:杨丹、张威、蔡国然/图文编辑: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