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3天发布重磅消息。23日,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国强出生于1953年12月,辽宁本溪人,曾任本溪钢铁集团总经理,本溪市市长,2001年至2013年任辽宁省副省长,2013年至2017年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
去年7月13日深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刘国强被查,当时他已退休3年。今年1月11日,刘国强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通报指出,他初心不正、思想不纯,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
经查——
刘国强毫无理想信念,初心不正、思想不纯,与党离心离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毫无规矩意识,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公车私用;
违规决定使用技改贴息资金发放定额补助,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违反保密规定;
毫无道德底线,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对家人失管失教;
毫无纪法观念,在分管领域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国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