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四部门印发通知,其中明确:外来务工人员在鄂过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安排年夜饭、文化娱乐活动,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总工会 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鄂过年期间
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鄂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鄂过年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流动,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积极引导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就业地过年,降低疫情扩散的可能性。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增强防范意识,养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引导用人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让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
二、全力做好稳定劳动关系工作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了解掌握本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基本情况,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在鄂过年期间的劳动关系,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以情留工。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8号)有关规定,加强对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维护好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对接数字平台型企业,扩大灵活就业岗位供给。提前谋划节后有序务工,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多频次、分行业、分岗位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为有工作意向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岗位推荐服务。对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优先稳岗就业,优先兜底帮扶。
三、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指导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依法安排加班,依法足额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重、需要不间断工作的用人单位,在坚决守住职业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协商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弹性休假、薪酬标准等计划,落实职工权益。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努力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和欠薪案件处置,切实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四、广泛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活动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组织形式多样的“迎新春送温暖”活动,让留鄂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在“家”团圆的温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用心用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级工会要慰问坚守岗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关爱留守过节的外来务工人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以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等为依托,为留鄂外来务工人员开展送春联、小型文艺演出、读书分享、趣味健身等富有节日特色的活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节日生活。各级企联和工商联组织要指导鼓励用人单位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安排年夜饭、文化娱乐活动,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提供更为便利和周到的人文关怀,让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在鄂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月21日
特殊时期,不要乱跑!
尽量留鄂过年,减少聚集和路上感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