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从田埂上走来的女法官”——监利市人民法院龚场法庭庭长、一级法官陈艳红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之所以被称为“从田埂上走来的女法官”,因为陈艳红始终怀着质朴的乡情,携着和谐的温馨,带着清廉的作风,行走在田间地头,公正执法,柔情调解。32年来,陈艳红始终坚守在基层人民法庭这个最平凡的岗位上,她的足迹踏遍了法庭辖区的角角落落,审结民商事案件4000余件,无一件引发当事人缠讼上访。她勤于学习,善于总结,总结了“和谐、公正、实效”的办案方法,始终带着人文关怀化解家长里短矛盾纠纷,年均调解结案率90%以上。
陈艳红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暖。2011年,她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荆州市委评为“新时代的奋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