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19年“首虎”——中国科协原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陈刚案,2月5日在南京中院宣判。因受贿1.28亿余元,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其被认定自首,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并且赃款全部追缴,法院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陈刚,1966年5月生,湖北崇阳人,2018年3月起任职中国科协,次年1月6日落马,成为当年“首虎”。
2019年7月,陈刚被双开。通报称其不仅大肆敛财,还极度腐化奢靡,道德败坏,肆无忌惮追求个人享乐,利用职权建造供个人享乐的豪华私家园林,长年无偿占用酒店豪华套房。
2019年11月,陈刚在南京中院受审,当庭认罪悔罪。一年多后的今天,该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陈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8877328亿元。
鉴于陈刚在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时向办案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归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而且,陈刚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法庭遂对陈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陈刚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