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纪委近日通报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一、荆州区文旅局四级调研员王小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8年,王小勇在担任荆州区原文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期间,管党治党不严、纠治四风不力,对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违规发放电话费和交通补贴7.32万元、坐收坐支现金24.63万元等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7月,王小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公安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肖汉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3年3月至2017年2月,肖汉斌在担任公安县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致使系统内违纪违规问题多发,对该局违规收取农机推广费120.38万元、原县农机监理站违规收取农机监理费0.68万元、县农机学校和浩瀚农机合作社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8月,肖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石首市调关镇党委副书记袁为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8年6月至9月,袁为凯在主管调关镇机关工作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对该镇违规发放高温津贴6.14万元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9月,袁为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江陵县港航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陈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1年3月至2019年8月,陈昌在担任江陵县港航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对该单位班子成员齐军涉嫌非法采矿罪的违法问题及班子成员舒俊、齐义奋、黄志成和干部黄卫华、向杰怀等人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失责失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3月,陈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