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减肥咖啡的“猫腻”:成本8元卖298元 内部加禁药

2021-02-22 20:26   新华社  

原以为喝减肥咖啡躺着也能瘦,但没想到,享“瘦”的同时,头晕、恶心、失眠等症状也随之而来。

这并不是减肥带来的正常反应,而是因为咖啡中添加了一种被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用于肥胖症治疗的处方药——西布曲明。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披露:韩某某、洪某某在减肥咖啡中掺入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并在网上大规模销售,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危害众多消费者身心健康。

成本8元卖298元,减肥咖啡里加禁药

2019年1月,上海杨浦公安分局接某生物制品公司报案称:有人冒用该公司名义生产并出售所谓“馈世瘦身咖啡”进行非法牟利。警方调查发现,这款“瘦身咖啡”的包装看着挺正规——粉红色包装盒上,“生产许可证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等一应俱全。

但经警方调查核实,不仅报案公司从未生产过这款“瘦身咖啡”,这些所谓的正规许可和批文号也均系伪造。鉴定结果显示,该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这种药品必须严格遵医嘱服用并控制剂量,一旦滥用会导致失眠、便秘、血压升高、呼吸困难、肠胃炎等症状。

这款具有危害性的“瘦身咖啡”却受到了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青睐。

警方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网络社交平台中有多家“微店”销售这款“瘦身咖啡”,涉及全国多地。

顺着“微店”这个线索,专案组很快发现了该款产品的上海主要“发货商”毛某,并掌握了其在浦东新区的囤货仓库。

经过对毛某及其余几家“微店”货物来源、资金进出等梳理分析,警方发现其上游的最终供货商均为河南省商丘市的韩某某及其妻子洪某某。

侦查员一方面佯装成买家在网络平台与夫妇俩进行接触,另一方面则在商丘当地围绕其活动轨迹开展调查。

经过连续数日追踪,发现韩某某夫妇经常前往商丘城郊一小区内的一幢三层小楼。

这幢楼房看似平平无奇,但楼内却一直有“嗡嗡”的机器搅拌声和加工声传出。此外,每隔两三天就有货运车辆前来,将一箱箱货物运至几公里外的快递中转点。

上海杨浦警方很快确认转运货物正是涉案的“瘦身咖啡”。

2019年3月下旬,专案组集结警力多路出击,分别在河南省郑州市、商丘市、周口市以及上海浦东新区等地开展同步收网行动,一举将韩某某、洪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警方共查获减肥咖啡5100余箱、12万袋,药物原料约165千克(西布曲明粉末),生产设备4套,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成本仅为8元一盒的减肥咖啡,竟以298元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自2018年至案发,该团伙已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咖啡百万余件。

最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韩某某、洪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1000万元;判处洪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700万元。

食品安全犯罪形势复杂严峻

随着近年来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但其犯罪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并且呈现新老问题交织、网上网下交织、境内境外交织、多种犯罪手法交织等新情况、新特点。

——“奶酪熏肠”改“生日”。一些不法分子置消费者人身安全于不顾,随意篡改生产日期,牟取非法利益。

上海和亦食品有限公司对积压的临近保质期以及已经过期的“奶酪熏肠”等产品故意篡改生产日期,并对外销售。被查获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及工具、设备等,并处罚款301万元。

——自制烤鸭“傍名牌”。在一起假冒“全聚德”的案件中,被告人谭某某等6人在未取得全聚德公司委托或授权情况下,分别从林某某等人处购买大量标有“全聚德”注册商标的包装材料,并购进真空包装机、卷饼、酱及真空包装烤鸭等,以组装的方式加工制作假冒“全聚德”注册商标的烤鸭,并低价对外销售。

——外卖平台不履责。2020年6月,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监控和异常数据抓取时发现,“饿了么”订餐平台上的两家入网餐饮业户涉嫌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公示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经查,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未严格履行平台责任,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被处以罚款23万元。

数据显示,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48万件,药品监管部门查办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违法案件10.77万件,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945件7298人,起诉8791件17066人。

最高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聚焦“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食品”等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大如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侵害的是不特定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挑战的是法律和基本道德底线,牵动的是全社会的神经。

对于此类案件,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并研究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打击花样翻新的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全社会要形成抵制假劣食品合力,构建及时发现、查办、惩处的有效机制,让假劣食品无处遁形。消费者也应当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擦亮眼睛,增强判断力,主动抵御假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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