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获悉,为提高全民禁捕意识,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捕捞行为,中心城区禁捕工作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第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形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500元奖励。
• 长江干流市中心城区段;
• 虎渡河、沮漳河、引江济江渠荆州段;
• 丁家嘴、金家湖、后湖水库;
• 庙湖、海子湖、长湖荆州水域;
• 四湖总干渠沙市段。
• 使用电、毒、炸等方式从事违法捕捞的;
• 使用迷魂阵、密封阵、密眼网(布网、地笼网)、滚钩、底拖网等非法捕捞的;
• 涉渔“三无”船只停靠长江干流的;
• 农用船只参与非法捕捞的;
• 生产、销售、使用电捕渔具的;
• 销售、经营长江鱼的。
被举报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并立案查处,或移送到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罚的,奖励第一举报人500元/起;协助执法人员查处的,另外奖励1000元/起。奖金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通过现金支付领取、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落实到第一举报人。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各类投诉平台、信件、微信、当面口述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16-8420719 1770716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