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3月30日起,湖北省内除神农架林区外,16个市(州)6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职工医保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试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无需备案。
省医保局服务中心科长曹勇杰介绍,异地就医指的是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我省于2011年就实现了省内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又实现了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就医结算。
去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要求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确保2021年底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我省各市州已经完成了省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改造和测试验收,具备了开通直接结算的条件。从3月30日起,湖北省内除神农架林区外,16个市(州)6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职工医保省内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无需备案。待运行平稳后,逐步开通异地门诊慢特病结算和城乡居民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结算。
据悉,未来我省将继续扩大试点医疗机构,各市州按照合理分布、稳步增加、各级别兼顾的原则,分批增加上线试点医疗机构。鼓励有意向的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异地门诊费用结算,尽早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一家异地门诊结算医疗机构的目标。目前,宜昌市、武汉市的部分医疗机构已经开展了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近期,其他市州的医疗机构将陆续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