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展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办理法援案件663件 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63万元

2021-04-02 10:51   荆州市司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荆州高质量发展,荆州市司法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于2021年1月至3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15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目前,活动已圆满收官。

3个月来,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3件(其中涉及农民工312件),服务企业法律需求案件38件,办理法律援助咨询事项3263件,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63.17万元。

今年的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以“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疫后重振,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以开展“春”字号行动集中宣传活动、“助力民营企业疫后重振”专项活动、法律援助“关爱农民工”专项活动、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法律援助“关爱社会特殊群体”专项活动、“‘春’字号行动优化创新”系列活动为六大主要活动形式,自1月1日正式启动以后,全市各地共开展大小宣传活动58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1200余份,在各级媒体开展宣传报道43篇。

15年来,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的内涵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创新,让千千万万的农民工和困难群众受益,群众的满足感和获得感大大提升,真正享受到了法律实惠。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2021年,荆州市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采取了很多新举措,取得了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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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

为向企业和企业职工提供更为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前移,联合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在市工商联直属16个行业协会、商会分别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为企业及其职工提供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律师、公证、仲裁等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帮助化解涉企劳动争议纠纷,帮助企业解决困扰企业改革发展的涉法涉诉问题,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荆州经济疫后重振凝聚力量。公安县司法局利用“春”字号行动契机,在全市率先成立法律援助中心驻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站,增设法律援助机构,开辟退役军人维权“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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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便民利民举措提升服务质量

活动期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实施特殊人群便民利民服务举措。

一是为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以及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对留守妇女儿童、空巢孤寡老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城镇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开辟绿色通道,依法给予法律援助。

二是对残疾人、卧床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实行上门服务。荆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卧床病患者提供上门受理法律援助,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3月18日,荆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为77岁的患病卧床孤寡老人上门受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受到受援人及当地群众的点赞。

三是全面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在全市全面取消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证明事项,法律援助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承诺的方式证明其经济困难状况,无需开具经济困难证明。

四是探索实行法律援助“云”受理。为行动不便、出行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申请人打通受理通道,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核实申请人身份、了解诉讼意愿与诉求,全程录音录像,实现法律援助“云受理”。

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活动

今年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的主题是“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疫后重振,法律援助在行动”,围绕这一主题,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活动,确保“春”字号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助力民营企业疫后重振”专项活动。荆州市、荆州区、松滋市、公安县、洪湖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服务团队,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所辖区域内园区企业和小微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同时,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和洪湖广播电视台合作开播了一期节目,每周对企业疫后重振、民众维权、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做出细致分析和讲解,播出以来,深受群众好评。

二是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松滋市、石首市、监利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契机,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扶贫村,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援助“春”字号宣传活动。同时,要求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对辖区低保人员、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留守儿童等法律援助潜在对象,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基本信息进行摸底,完善建立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名册。

三是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关爱农民工”专项活动。2021年1月4日,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荆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荆州高新区一起关于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求助,迅速派湖北昭阳律师事务所王田民赶到现场,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欠薪企业表示一定会积极协调资金,确保农民工农历小年前拿到工资安心过年;1月20日,13万余元的工资款已经到位,10余名农民工欢喜不已。2月2日下午,荆州市司法局联合荆州区司法局、荆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荆州火车站站前广场开展了一场以“关爱农民工  情暖回家路”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春”字号宣传服务活动,向进出站旅客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发放了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600余份,现场接待了法律咨询10余人次。在荆州站站前广场最醒目的LED大屏上连续多日开展滚动宣传,确保广大返乡农民工朋友出站第一时间就能看到援助信息,第一时间能够获取法律援助方式。江陵县利用全县举办的招聘会活动,广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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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

一是做好特殊时段的宣传活动。各地利用特殊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相关活动。如荆州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开展“3.8妇女节”关爱妇女权益活动,沙市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在吾悦广场开展“首届妇女儿童公益服务暨第三节亲子阅享节”,监利市司法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活动,把法律援助工作与生活紧密联系,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文明、健康、理性消费,合理维权。

二是大力开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宣传。1月6日,荆州市司法局下发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积极推动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学法计划,在全市大力营造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市局在编印的《荆州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将《条例》作为开篇,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3月2日,荆州市司法局局务会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了《条例》的相关内容。3月3日,《荆州晚报》“法治·生活·服务”专刊整版刊载了《条例》解读文章。《条例》解读内容在荆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LED屏滚动播放。各地也相继组织开展了相关学习宣传活动。如,洪湖市司法局利用每周的局机关周四夜学课堂,组织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学习《条例》;松滋市司法局召开《条例》学习培训会,对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执业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松滋市还在松滋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松滋司法”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了《条例》解读文章。

三是积极探索新模式提升宣传效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荆州市司法局指导各地不断改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宣传效果。线下,各县市区将宣传地点延伸至乡村(社区),采取上门入户的方式,把优质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江陵县和公安县积极动员各商户和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法律援助“春”字号宣传活动。线上,各地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等传统传媒和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创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互联网云宣传”,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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