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媒体3日报道,泰国中央行政法院2日就财政部向前总理英拉索赔350亿泰铢(约合73.8亿元人民币)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财政部的行政索赔命令不合法,下令撤销该索赔令。
泰国财政部于2016年10月13日下达命令,称英拉任职总理期间在大米收购项目中渎职,并致使政府损失惨重,要求英拉赔偿350亿泰铢。英拉随后向中央行政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撤销该命令。
行政法院一审判决书指出,大米收购项目的操办人员均为政府相关部门官员,英拉作为总理,并没有证据显示其参与签署采购或典押大米的合约,甚至没有证据显示英拉过问或了解这些合约的情况,因此财政部的索赔令不合法,予以撤销。
此前,泰国中央行政法院已判决涉及该案的时任英拉政府商业部长、助理部长等官员须总共向财政部赔偿损失近150亿泰铢。
泰国副总理威萨努表示,泰国政府有权对法院2日作出的裁决继续提出上诉。
英拉的律师则表示,如果财政部提出上诉,他将作好应诉准备。而之前英拉被冻结的个人财产约2亿泰铢,包括个人存款和房地产,部分财产已进行拍卖,律师团队将申请索回这些冻结财产。
大米收购项目是英拉2011年上台后推出的一项旨在惠农的政策,但该政策后来被批导致政府蒙受巨额亏损且滋生大量腐败,英拉在下台后因此被控渎职,其本人则一直否认所有指控。
英拉于2017年8月离开泰国,至今未归。2017年9月27日,泰国最高法院就“大米弊案”判决英拉构成渎职罪,缺席判处英拉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