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洪湖市公安局峰口派出所立足本职,积极引导党员民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打各类犯罪,保护百姓人身财产安全,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铁军新形象。近日,该所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时,尽锐出击,为群众追回被骗的部分资金29万余元。4月6日上午,受骗人许某向该所赠送“人民警察为人民,反诈卫士效率高”红色锦旗,表达他对该所民警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感激之情。
去年11月5日11点10分,该所接到群众报警,说自己在11月5日10点40分在峰口镇农业银行附近被陌生人在网上以熟人名义诈骗495000元。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犯罪嫌疑人使用时任峰口镇党委书记的照片作为头像、名字作为微信名添加受害人许某(男,54岁,湖北洪湖市峰口镇人)微信,谎称手里资金周转不开,急需资金应急。许某听信后于去年11月5日10时许在洪湖市峰口镇农业银行给对方转账495000元,对方第一时间将转账款再次转移至多张其它银行卡。
洪湖市公安局峰口派出所及时将该案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并依法冻结涉案银行卡内资金100万。民警在浙江台州警方协助下,查到该卡卡主周某平(女,45岁,浙江台州人)的具体地址与联系方式。经询问得知,周某平在当地某刀具公司工作,由于公司的订单量较大,公司老板周某燕(女,48岁,浙江温岭人,周某平的姐姐)让其专门办理一张银行卡用于接收外贸生意的贷款。周某燕称银行卡中涉案的转账款299950元系一印度人购买刀具货款,且刀具已发往印度。
在省、公安机关反诈中心和该局刑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该所民警与外省警方和各银行部门多次交涉,于今年3月25日依法按照湖北省公安厅资金返还程序将冻结的涉案银行卡资金内属于许某的被骗资金299950元予以返还。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柳波 通讯员:吴道敏 余骊 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