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刘辉)4月1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发改委等8部门已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十四五”期间,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统称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全省每年改造1万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鼓励有条件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
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方案》中有7个类别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其中7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予以补贴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23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老年人家庭在完成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可选类项目,自主付费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