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还能为我追回这笔钱!” 受害人刘某激动地说。4月15日,荆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向集资诈骗案中58名受害人发放追缴赃款共计215000元。
以徐某某为首的19人涉嫌犯集资诈骗罪一案,2020年12月30日经荆州区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徐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18人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受害人。
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荆州区法院执行局于2021年1月27日依法决定立案执行。执行人员及时向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廉政监督卡、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同时主动与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公安分局及主审法官联系,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采取的强制措施等情况。
截止16日下午16时,已有31人领取执行款,其余27名受害人因电话更换或者死亡无法联系。对于已死亡的受害人,执行人员积极联系其家属办理领款手续;对于因电话更换无法联系的,通过扩大宣传范围,在核实身份信息与银行卡号后,将依法予以发放。受害群众对法院公正审理、快速退赔的工作作风表示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