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实施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具体有哪些要求,我们一起去看看——
遴选数量
◎遴选10名期满出站,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
◎各申报单位限报1人。
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湖北省全职工作,与本省企事业(含中央在鄂)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详情
支持措施
◎向入选人员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
◎将入选人员纳入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
◎入选人员所在单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人选在引领创新、服务发展、培养人才中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