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今年1月以来,洪湖市城区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洪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技术分析,充分运用大数据,最终锁定了3名涉盗嫌疑人。
4月9日,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刑侦中队接到洪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指令,迅速出击,在洪湖城区某出租屋将3名嫌疑人抓获。随着办案民警对盗窃案侦破经过的款款激情讲述,系列盗窃案的“硕鼠”原形毕露。
臭味相投 牢友重操旧业
破获的14起系列盗窃案的主角李某(男,44岁,湖北洪湖市汊河镇人)和刘某(男,48岁,洪湖市汊河镇人)不仅是老乡,而且还是因盗窃罪“五进宫”沙洋监狱的牢友和吸食毒品的毒友。他俩被带入公安机关办案区后,面对民警的讯问,面不改色,顽固不化,还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刚从监狱回家,你们民警就把我们搞过来干什么?他们以为自己是久经风浪的“老油条”,行窃之事天衣无缝,无人知晓,因而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和办案民警对峙3个多小时,拒不交代。民警为提高办案效率,使出杀手锏,将今年3、4月份李某、刘某在辖区行窃的视频播放展示,并将从他们的住处查获的赃物悉数亮出,铁证如山面前,他俩才低头交待了盗窃事实。
3月8日,刘某找到李某说,他刚从强制戒毒所出来,没有钱用,想偷点东西。当晚22点,俩人心怀鬼胎,骑着电动车来到洪湖城区长渠路某餐馆,乘着夜色,将大门撬开后,发现收银台内没有现金,遂将酒柜上的7瓶西凤牌白酒偷走。
3月26日凌晨1点50分,李某、刘某步行到洪湖城区大市场某副食店,撬门入室,店内的香烟、槟榔等物品被洗劫一空,为避免被人怀疑,李某将成条的香烟拿到洪湖市汊河镇倒卖了5000余元钱。李、刘俩人各获2000余元,还剩下的散装香烟被俩人平分,消费殆尽。
掩人耳目 寻伴放哨作案
该案中的李某狡兔三窟,不愧为是一名久惯牢成的“硕鼠”,为了遮人耳目,他物色了1名姓陈的年轻女性,是他的老乡+牌友。李某每次带陈某到洪湖城区作案,都是以带她唱歌、按摩等为借口,实则是为他实施盗窃放哨提供保护,使他作案时不容易被人怀疑。
今年3月初一天,李某骑电动车到陈某家中,说带她到洪湖城区餐馆吃财鱼,当晚10点半钟,李某带着陈某在城区到处踩点,凌晨时分,他到茅江街道某面馆盗窃财鱼40多斤,变卖所得400元,剩下的财鱼除了自己品尝享受外,还送给陈某3条财鱼。
3月6日晚上10点,他俩从汊河到新堤城区,在街上踩点3个多小时,3月7日凌晨3时许,由陈某“望风”,李某利用撬钳将城区东岸国际小区附近的一家餐馆大门撬开,盗窃现金6600元。然后他俩于凌晨3点半又潜入城区玉沙路某餐馆,陈某放哨,李某将店门撬开进入,盗窃了2袋已开封的大米和6瓶白云边酒。
贪得无厌 行窃不打空网
惯盗李某和刘某刑满出狱后应该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然而染上毒瘾的他们,为了筹措毒资又铤而走险,步入一条违法犯罪的不归路。他俩欲壑难填,行窃中雁过拔毛,既盗高档名烟名酒,又偷硬币、袜子、打火机。
4月1日凌晨,李某、刘某俩人利用撬钳、起子撬开城区长渠路某五金店,盗窃1条黄鹤楼香烟,还有22包散包烟。
4月9日凌晨2点13分,李某、刘某来到城区爱国路一家二元店,将店门撬开后,盗走380余个硬币、1个指甲剪、2个黑色挎包及若干双袜子、打火机。直至当日上午9点,被新堤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刘某从3月1日至4月9日,共作案14次,累计盗窃现金及物品总价值35000余元。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尽管2名“硕鼠”神出鬼没,隐秘行窃,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智勇双全的“猎人”,经过队伍教育整顿洗礼的洪湖公安民警,攻坚克难,将3名盗贼一网打尽,使美丽的洪湖岸边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祥和。
(记者 柳波、通讯员 余骊 姚雪丽 吴道敏 刘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