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提醒!假期去海边,不要食用这种海鲜!

2021-05-01 20:26   “秦皇岛发布”微信公众号  

4月30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发布关于食用海虹的预警通告。通告称,近年来,北方沿海县市发生了多起因食用海虹引起的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事件。根据近几年的监测,海虹麻痹性贝类毒素发生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从3月下旬随着气温的升高,海虹体内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逐渐升高,6月降至判定限量值以下,现正处于上升期。



提醒广大市民,近期不要采集、买卖、食用海虹。一旦发生食用海虹出现中毒症状后,应立即赶往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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