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高空抛物!一老人楼上泼面汤 好在无大事......

2021-05-04 19:40   人民法治网  

4月29日,湖北石首市民郑先生途经防疫站附近小巷时,一碗面汤从楼上泼了下来。气愤不已的郑先生拨打了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的报警电话。

民警到达现场后,郑先生讲到:“太可气了,楼上住户怎么能随便向楼下泼饭菜残汤呢?我刚从家里出门,这......真是倒霉!”该小区一位住户向民警讲到,他发现楼上住的老年人经常都会从楼上泼水泼汤,但作为邻居都不太好说。

网络配图

经民警调查,他们找到了泼水者,是一位60多岁的老婆婆。原来,她每次在阳台洗碗后就会顺便把残汤剩水从阳台上泼下来。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民警随后联系了社区,社区干部表示也会加强高空抛物等方面的宣传,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民警提示:随意高空抛物,要承担法律责任。凡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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