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各省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能够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通知》要求,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基本实现上述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线上零星报销。
《通知》要求,各省份要规范统一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申办途径、就医规定等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联网工作,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定点零售药店提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推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制”,推进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2021年9月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线上备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