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快速审结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耐心调解,被告当场支付货款5万元,原告当庭撤诉,双方握手言和。两企业对法院公正高效审判一致好评。
2018年起,张家界某洗涤公司向湖北某清洁用品公司采购洗涤用品,从按销售单结账到承包购销,双方合作不断深入。但因对货款计价方式发生分歧,双方产生矛盾,洗涤公司拖欠清洁用品公司货款5万余元,经催告一直拒不支付,双方合作中断。
近日,清洁用品公司将昔日合作伙伴告上了法庭。考虑到原告、被告曾是长期合作关系,合则两利、分则两伤,承办法官认为协商是解决矛盾、维护双方利益的最好方法。开庭前,他多方了解案情,与双方耐心沟通,积极释法明理。但双方对合同条款认识不同,对货款金额存在分歧,协商并不顺利,直至庭审,原告法定代表人也未到场参加。
庭审后,法官没有放弃,立即拨通原告法定代表人电话,促成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尽力做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法定代表人当场通过微信支付原告5万元货款,原告当庭撤诉,双方表示后续会继续合作。
今年来,松滋市人民法院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代言人,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引导干警注重办案过程中每一个细节,设身处地为企业服务、为企业解困,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工作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