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因货款起纠纷 松滋法院调解促和谐

2021-05-13 17:28   云上荆州  

云上荆州报道:原本是很好的生意伙伴,却因为拖欠货款而闹到了法院。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快速审结了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被告现场支付5万元货款,原告当庭撤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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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湖南某洗涤公司从2018年开始向原告湖北某清洁用品公司采购洗涤用品,从按销售单结账到承包购销,双方的合作不断深入。今年双方因对货款计价方式分歧产生矛盾,原告湖北某清洁用品公司多次催告,对方仍拒不支付未结清货款,双方合作中断,原告将被告湖南某洗涤公司起诉到了松滋市人民法院。

考虑到本案标的额并不大,原、被告双方都是企业,又曾是长期合作关系,合则两利,分则两伤,承办法官朱海军认为,协商是解决矛盾、维护双方利益的最好方法。开庭前,他多方了解案情,与双方代理人耐心沟通,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因双方对合同条款认识不同,货款金额存在一定的分歧,协商并不顺利,原告法定代表人也未到场参加庭审。庭审结束后,朱海军没有放弃,又现场打通原告法定代表人电话,促成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做通双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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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法定代表人当场通过微信支付原告5万元货款,原告当庭撤诉,双方表示后续会继续开展合作。至此,该案顺利审结,案结事了,不仅化解了企业之间的矛盾,更为松滋中小企业的后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要求,该案只是松滋市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松滋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有效保护合法交易,全力平衡各方利益,不断运用调解机制妥善化解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孙煜瑶, 郭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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