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监督该院承办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中的假酒销毁现场。此次销毁的假酒来自沙市区公安分局查获并由本院审查起诉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1年1月,沙市区公安分局发现杜某某通过在废品回收站、百度贴吧购买“劲酒”、“汾酒”等品牌酒空瓶的方式,灌装制作假冒注册商标的品牌酒,并利用网络销售获利。
公安机关充分掌握犯罪线索并一举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查获假冒系列名酒及高中低端白酒100余箱,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在办案过程中,沙市区检察院积极引导侦查,对案件的管辖、定性、证据收集提出意见,从快批捕、起诉涉案犯罪嫌疑人。
目前,涉案人员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九个月,并被处以罚金。
在销毁现场,该院检察官详细核对了销毁清单,查看点验了待销毁的假酒,并建议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环保等部门要求,改变以往直接焚毁的方式,采用人工破碎内、外包装的做法,将假冒“江小白”、“劲酒”、“汾酒”等多个知名品牌白酒进行无害化处理。中午13点,最后一车假酒销毁完毕。至此,杜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的涉案假酒全部销毁。
参与销毁活动的检察官表示,这场大规模的集中销毁行动,充分展现了政法机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能力和决心。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沙市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顺应人民群众和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大力构建闭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全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