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宜昌城区停车供需矛盾,挖掘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潜力,增加节假日期间停车位供给,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6月25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自有停车场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7月1日起,市红十字会等首批10家市直机关停车场将对社会开放,开放时间为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对象限于7座以下小型普通客车。
第一批开放单位包括:市红十字会、市商务局和市统计局办公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物流发展中心、市城管委、市环卫处、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开放对象仅限于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7座以下小型普通客车。开放时间为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7:00之前相关车辆必须驶离。超出规定时间未驶离的,开放单位要及时与车主沟通,拒不驶离或故意拖延不愿驶离的,公安部门将对相关车辆进行拖离处置。
通知强调,停车场应免费对社会公众开放。由于停车管理服务外包等原因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可参照发改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停车场管理,明确停车双方权责,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同时,免费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停放车辆和财物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收费管理的停车场,开放单位可协助提供视频监控资料,不承担相关责任。
今后,按照“成熟一批,开放一批”的实施原则,分批次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停车场。开放单位要完善停车场开放相关管理制度,逐一对外来车辆进行登记,明确告知停车时限等责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