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湖北一男子只因醉酒后失态发狂,和人发生争执,竟拔打110称自己“杀了三个人”,又由于他随意在110前加错了电话区号,结果报警电话打到了广东某市110,一起“命案”惊动了两省警方全力以赴,最终查清真相。酒醒后的万某玉被行政拘留十五日,为他贪杯寻衅滋事付出了代价。
“我,我,我报警,我杀了三个人……”
7月15日零时许,广东某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一男子含糊其辞的嚷叫。命案十万火急,广东警方高度重视,然而在回拔电话,报警人再不接听。经快速侦查,广东警方发现报警人是湖北手机号码,而他所处的地方也不在广东,从而基本排除了在广东作案的可能。于是,警情层层转交,由广东警方交给了湖北警方,在排除了命案可能后,天明时转到了石首市公安局绣林派出所。
“报警人”万某玉,33岁,住石首市绣林辖区某小区。7月15日8时,民警立即赶到小区,将还在床上蒙头大睡的万某玉揪起来,传唤到绣林派出所。
一坐上讯问椅,万某玉才吓醒,慌乱之中回忆起昨晚好酒贪杯、寻衅滋事干的报假警荒唐事来。原来,事发前几小时,万某和朋友喝酒,喝了半斤以上大醉,与一个朋友发生口角,后被另一朋友劝开送回到居住的小区门口。他东倒西歪闯进小区门口一个餐馆,抄起一把菜刀扬言要去找吵架的朋友,被人拦下。他又借势拨打110报警,他依稀记得荆州电话区号是0716,以为打110也要前面加区号,结果加区号时又拔颠倒拔错了,误打到了广东某市公安局110报警台。他胡言乱语称杀了“三个人”。回家的路上借酒撒疯,又先后打了一个保安和小区内一个住户。万某玉没想到,自己酒后丧失理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他要为此“买单”。
石首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赵芬针对此案分析,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违法行为人万某玉醉酒报假警行为惊动了两省多地公安机关连夜开展工作,牵扯了大量无效警力。由于万某玉不仅报假警,还寻衅滋事,无故殴打两人,被石首市公安局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日。(通讯员 卢贻斌、龚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