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7月13日凌晨,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警,称在东门至荆州南路九龙桥路段,一名男子开车撞到了护栏,护栏及车辆受损,民警随即出警。
赶到现场后,民警发现肇事车辆粤B15**1车头严重损毁,车身零件散落满地,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也被撞得支离破碎。驾驶人张某满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发现张某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将其带到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北院区进行血液提取,经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165.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7月12日下午6点多,张某在家里吃晚饭时喝了一杯120毫升的白酒,晚上11点多去东门宵夜时,喝了两瓶啤酒。吃完宵夜,张某觉得回家路程不远,又已过凌晨,路上车辆很少,此时不会有交警查酒驾。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其朋友的车向城内家中驶去,并顺路带了2个朋友。当行驶至东门九龙桥路段时,由于视线模糊,操作失控,直接撞上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
民警认定张某将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车辆损失以及护栏损失全部由自己承担,由于其涉嫌醉驾,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民警还将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编后】最近,发生了几起在夜间因为酒后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喝了酒就不要驾车,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也只能自己买单,得不偿失!
(记者:彭军 通讯员 王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