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的通告

2021-07-23 11:34   高新区融媒体中心  

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进度的通告(第4号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尽快建立高新区全民免疫屏障,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快推进18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凡在荆州高新区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剂接种,9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接种。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太湖港管理区卫生院接种疫苗。

二、迅速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根据荆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将分步推进18岁以下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7月底前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疫苗接种,8月底前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疫苗接种,10月底前完成12-17岁人群二剂次全程接种。全区所有学校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家庭所有成员中适宜接种人员的疫苗接种。2021届高中(中职)毕业生、暑期返乡大学生要做到“应接尽接”,确保在学校开学前,在常住地完成新冠病毒疫苗二剂次全程接种。

三、党员干部积极带头接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应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符合条件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督促限期接种。7月31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实现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清零(禁忌症除外),满21日完成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四、落实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全区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对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市场监管、经发、公安、住建、综合执法、民政、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五、严格执行“二码联查”。即日起,对出入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药店、学校、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车站、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宗教场所、农贸市场、书店、网吧、影院、KTV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由上述机构(场所)负责进行实名登记,动员其及时完成接种,并将登记信息报送其所属社区(村)汇总后报属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类会议、展览、考试和其他大型活动主办方应提示所有参加活动人员提前接种新冠疫苗。进入前须查验健康码(含疫苗接种信息)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六、加强境外来(返)荆人员及家属的接种工作。境外来(返)荆人员居家隔离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否则居家隔离审核不予通过。

七、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居民在接种疫苗后,仍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安全。有外出、旅游、商务等活动的居民,请在出发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免给生活、工作、学习、出行等方面带来不便。


荆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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