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善意执行有温度 司法为民显担当

2021-08-02 18:15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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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们帮我要回这笔钱,

拖了这么久事情总算是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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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时激动地说道。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实际行动为群众解决“急难愁困”问题,为执行注入温度。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本为好友,1997年,被执行人刘某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2.5万元。后经李某多次催讨,刘某分四次还款共计1.1万元。如今,刘某已经年近古稀,李某更是77岁高龄,但刘某仍有1.4万元始终未偿还。2021年5月,因多年追讨未果,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案件经缺席审理判决刘某偿还借款1.4万元。

由于刘某始终抗拒履行义务,7月16日,李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和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刘某名下两张银行卡内有存款1万余元,遂立即对其财产进行了冻结。7月22日,刘某到银行办理取款业务,却被告知其名下银行卡已全部被法院冻结,一气之下赶到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大吵大闹,声称被冻结的钱是自己唯一的生活来源,现在钱被冻结了,自己的生活没了保障,以死相逼要求法院解除冻结。

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波和执行员李文萍得知该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因被执行人刘某年纪较大,担心其情绪激动之下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刘波和李文萍将刘某请到接待室稍作休息,稳定其情绪,同时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到法院就此案进行调解。通过执行法官和执行员耐心劝解,刘某的心态从一开始的不配合、抗拒执行到有所松懈,最终表示愿意履行但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还款义务,并希望为其保留部分资金以供生活。承办法官和执行员又从双方的好友关系及被执行人的艰难处境着手,向申请执行人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在为刘某保留3000元生活费的基础上,从刘某冻结财产中划扣7000元偿还李某,同时,刘某在年底前还清约定剩余款项。划扣财产后,法院也立即解封刘某账户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开支。

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没有机械办案,而是通过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善意地采取执行措施,积极促成双方共情共赢,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石首法院积极贯彻依法规范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严格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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