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门市区道路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2021年第2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荆门市及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现就荆门市区道路交通管制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荆门城区三环线以内及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区道路交通管制措施保持不变,仍按8月7日《关于对荆门市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2021年第1号)执行。
二、从即日起,荆门城区三环线以内东宝区、漳河新区交通管制措施与高新区·掇刀区一致,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为“全红”,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4号通告明确的医护人员用车、救护用车、疫情防控工作车辆、运输医疗防护和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车、邮政快递、消防、抢险救援、军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自8月10日15时起,凡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电子监控记录按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上述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等准许通行的车辆,通过“全红”路口时,请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