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疫情防控交通保障专班
关于有序恢复道路客运运行的通知
为落实精准防控,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有序恢复我市道路客运运行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缓恢复出入中、高风险区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其他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视各地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二、有序恢复市内客运班车、包车。恢复时间2021年8月15日13时。
(一)中心城区荆州枢纽站、沙市长途站恢复运营,县市客运站同步开通运营。
(二)恢复开通中心城区与县市客运班车、包车,逐步恢复开通中心城区与县市乡镇客运班车、包车,县市与乡镇间客运班车恢复开通由县市防指确定。
(三)合理安排运力。恢复初期每天发班按不超过原班次的50%安排,后期视疫情防控状况及客流量变化适时调整。
(四)规范营运管理。恢复开通的客运班车由运管部门备案管理。包车由运政服务中心审批管理。县市车辆由所在县市负责。
三、客运站场和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要求落实客运站场、运输车辆消杀、通风,人员口罩佩戴、测温、查验健康码、转运隔离等防控措施。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