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荆州市气象灾害(暴雨)
IV级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气象灾害应急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23日下午—24日我市自西向东将出现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并伴有雷电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经会商研判,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决定自8月22日22时将气象灾害(暴雨)(暴雨)Ⅳ级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暴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荆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应急联动,抓紧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水资源调度管理,加强江河湖库防汛安全工作;
二是加强防御强降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田渍涝等灾害;
三是提前做好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局地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
四是防范恶劣天气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行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五是及时做好人民群众避险转移工作。
荆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