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号消费提示发布 多尝“湖北味道” 远离“花式促销”

2022-01-03 08:52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见习记者汪子轶、通讯员董法文、禹静)2022年元旦、春节“双节”到来之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委员会于2021年12月30日发出新年第1号消费提示。

该提示建议,湖北消费者尽量多关注、采办荆楚名优品,同等条件下多选择我省优质的粮油、水产、蔬果、茶叶等农副产品及传统工艺品等特色产品。可以向外地亲朋多推介红菜薹、莲藕、柑橘、菌菇、腊味鱼肉等冬季时令特产,品“湖北味道”,传播“湖北口碑”。假期休闲则建议多选择本地景区、景点。

传统消费旺季,购物更要理性。认准有资质、信誉度高的商家渠道,重视检查商品外包装,切勿购买没有上述信息的“三无”产品。不在各类花式促销中盲从消费,不被促销手段迷惑而大量囤货,做一名理性、自信的消费者。

“双节”餐饮方面,重视舌尖安全。除重视时令食材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等标识信息之外,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请注意自身防护与物品消杀,一定要认准扫描“鄂冷链追溯码”。在外就餐时,请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达标、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反对食物浪费,杜绝购买、食用长江渔获及其他野味,坚持使用公筷、提倡分餐制,提倡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保障家人亲朋聚餐健康,预防冬季流行性疾病传播。

外出消费时注意防护。特殊时期应严格遵守最新防疫要求,非必要不远行,减少前往密闭场所,自觉做到坚持戴口罩、勤洗手、打疫苗、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喷嚏要遮挡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安全文明乘坐电梯。

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委特别提醒,新年期间消费时要注意保留好购物相关发票、货单、截图、录音像等各类凭证。如遇假冒伪劣、质量问题、缺斤少两、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请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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