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荆州市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年优良天数322天,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美丽荆州的生态底色日益靓丽。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荆州市中心城区PM10累计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2.5累计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优良天数比例为88.2%,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为持续推进“气质”提升,2021年来,荆州市着力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企业治理“深度化”、尾气监管“智能化”、应急响应“精准化”上下苦功,严控高耗煤行业准入,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实行超低排放标准,有序组织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先行试点示范,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流程防治VOCs污染,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积极推进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治理项目以及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工业炉窑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全面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理,推进联合执法、错时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创新,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和监管水平。
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提升,将助力荆州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地区,建设项目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无需倍量替代,为全市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腾出了绿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