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马上国庆节就要到了,市民要更加注意出行安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切不可一跑了之,9月19日,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仅仅过了24小时,民警就侦破了此案。
当天早上8点24分左右,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事故中队接警称复兴大道辅路与人民北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其中一电动车主逃之夭夭,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勘察发现现场有监控视频,通过视频清晰的看到一辆红色电动车,也就是伤者高姨妈骑行的电动车在复兴大道辅路逆行,因身旁有围挡,她并没有注意周边车辆通行情况,恰巧就在此时,另一辆蓝灰色电动车从人民北路出来,两车相撞。
事发后,蓝灰色电动车车主逃离现场。民警分析肇事者骑车过斑马线后要么走人民北路进城,要么走小北门,因为骑行电动车,大概率是周边居民。民警沿路查寻小北门的监控都没有看到肇事车辆通行的痕迹,当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在查阅人民北路周边3至5公里内的监控时有了意外的发现。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随即暂扣了肇事车辆,并抓获了在此做生意的车主宋某某。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郑小华:宋某某对此供认不讳,她说当时很害怕,所以就跑了,并且选择了没有监控视频的小路绕行2公里回到自己的店铺,并将案发时穿的衣服扔进了附近垃圾桶,将电动车进行了维修 。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去,没想到第二天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这起交通事故中,伤者方逆行,本要负主责,逃逸方因未下车推行,本应付次责。但因肇事方有逃逸情节,责任划分发生了反转,并且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民警还将追究其肇事逃逸责任,得不偿失。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郑小华:出现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救助伤者、报警 、保护好现场,切莫心存侥幸驾车逃逸 ,违者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记者 彭军 编辑 王晗 一审 唐杰 二审 张先凯 三审 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