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荆州市委批准,荆州市纪委监委对洪湖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邵永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邵永成理想信念坍塌,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拉帮结派、抱团腐败,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严重破坏洪湖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个人财产;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洪湖市退垸还湖补偿、补助和奖励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规避财政监管,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建、退垸还湖补助、补偿发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不正确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邵永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荆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荆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邵永成开除党籍处分;由荆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