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1月4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逐步拓展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办案规模,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实践中,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情形往往存在一定的隐蔽性、复杂性。《工作提示》要求,要善于从刑事案件中发现普遍性、源头性问题,强化诉源治理;要针对具体情况和具体问题,研判是否存在违法性和公益损害;要注意结合侵害妇女权益的不同违法情形,精准确定监督对象和监督方式,充分实现公益保护目的。
《工作提示》明确了重点监督严重侵害众多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加强涉众多妇女人格权益保障;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督促反家庭暴力相关制度机制的落实;加强残疾妇女、老龄妇女、农村妇女等弱势或困难妇女群体权益保障。同时,针对其他与众多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强监督。
《工作提示》还提出,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妇联、工会等单位的协作配合,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办案,强化数字赋能,注重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和应用,增强案件线索发现能力和调查取证能力,积极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