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上路行驶,证照齐全是基本准则,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近日,荆州市公安局高警支队洪湖大队成功查获两起涉证违法行为。
3月17日下午,荆州市公安局高警洪湖大队于辖区新滩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民警对过往车辆及驾驶人进行逐一检查。当检查到一辆号牌为湘KPP***的小型汽车时,民警要求驾驶人邓某某出示有效证件,邓某某却言辞躲闪。
经进一步查询核实,民警发现邓某某的驾驶证在2024年8月因二次酒驾被广西交警吊销,已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邓某某本以为在高速上不会遇到交警查车,才冒险心存侥幸上路。执勤民警对邓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因其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
无独有偶,3月21日晚7点,高警洪湖大队民辅警在洪湖收费站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在对一辆号牌为鄂AXXXX的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徐某某出示的驾驶证检验有效期截止日为2023年5月,早已超过有效期,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
徐某某表示自己并未留意驾驶证已经到期,所以未能及时办理换证业务。现场,民警依法对徐某某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因其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记者:彭军 通讯员:胡志雄/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