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荆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副市长傅志峰参加会议。
为大力推进荆州城市化建设水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切实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制定《荆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列入2017年的立法规划。
张钦说,《荆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团结协作、统筹兼顾,推进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傅志峰希望在广泛集中民意、民智,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一部高标准的《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据了解,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启动2017年度三个条例的立法工作。这三个条例分别是《长湖保护条例》、《荆州市社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荆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