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透露,今年该院与22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查处环保违法行为,至6月底,该市检察机关查办涉及环保案件中逮捕13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1件23人,有34起案件被省检察院编入环境保护专项案例。
荆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立宪介绍,2008年湖北某药剂公司在石首投资建厂需要进行环评,公司董事长王某某向负责环评的石首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某送去30万元公司股金,李某出面帮助该公司顺利通过环评,此后6年李某从该公司分红64万元。案发后,石首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某立案侦查。今年3月,石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15万元。
张立宪说,作为环评延续,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少企业为了减少投资成本,想方设法获批,提前投产,用金钱贿赂公职人员。因此,环境保护诸多环节中环评的腐败影响格外严重,尤其需要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