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来了!!
新高考来了!!!
2018年湖北高一新生
将实施新高考招生方案!
面对新高考,学生和家长一定有很多疑问:
学校会怎么教学?
学生应该如何学习?
学校教学与之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别急!湖北省教育厅都做了详细的解答,各位家长赶紧来围观吧!
12月5日,湖北省委宣传部举办了“湖北推进教育改革举措成效”的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余学敏就“新高考”的一系列问题作了详细解答,总结了5个“新变化”,快看看有没有解决您的疑惑。
1、 走班制教学模式将成为教学新常态
由于学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学生选课将变得多样化,学生在很大程度上不再采取固定班级授课模式,变成了“教师不动学生动”,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班”概念将淡化。同时教师面临更强的角色挑战,开始由原来的“买方市场”进入“卖方市场”,将接受学生的挑选。
2、 学校学科之间均衡发展
将成为发展新挑战
按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我省将开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这要求各高中学校落实好国家规定的基本教育教学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质量要求开齐开好各学科课程。
3、“分层教学”将成为教学新方向
由于在理、化、生、史、地、政等6个科目中,同一个科目,有的学生只将其作为学考科目,有的学生则会将其选定为高考选考科目,这叫要求学校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分层教学。
4、 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将成学生评价新趋势
按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我省将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这要求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长过程中要更加注重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要求普通高中要进一步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将成为教育关注新热点
新高考选考的三门科目,直接决定学生大学里将学习什么专业,以及今后可能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这将改变当前学生进入大学后才思考自己未来职业的局面,这要求学生尽早了解自己的兴趣特点和专业方向,职业生涯规划将摆上了学生的高中教育日程中。
在这次的新闻发布会上,每个教育阶段都提到了改革重点。除了上文提到的高中教育阶段,涉及这些教育阶段的“干货”也不容错过!
学前教育
● 办学
健全学前教育办园模式,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扩大脱贫攻坚地区、“全面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 教师
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普遍实行1个班级配备2名专业教师和1名保育老师的“两教一保”配备制度。
义务教育
● 办学
推进教育信息化国家改革试点,全省93%的中小学实现宽带网络接入,90%的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教育部召开现场会推广湖北经验。
完善中小学办学模式,围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目标,推行学区化管理,打破行政区划界线,因地制宜划分学区,统筹学区内教育工作;推进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
● 教师
出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十条意见,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五年累计招聘教师4.4万名,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刘延东同志批示肯定,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简报推介湖北经验作法。
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培训、交流和激励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使之“进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职业教育
● 办学
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职业教育要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坚持“学中做、做中学”,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系统构建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打通人才成长“立交桥”。
● 办学
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扩大实施“楚天技能名师计划”,建立“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采取公开招聘、专项招聘等方式引进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
高等教育
● 办学
高校要巩固教学中心地位,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荆楚卓越人才协同培养计划”,完善校企、校地、校所、校校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全面实行学分制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适应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 教师
推进高校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将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完善高校教师职称分类评审制度,改变部分高校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实行高校人员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备案管理,在备案人员总量范围内,高校自行组织招聘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和辅导员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