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探索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又有新进展:4月13日,江陵县召开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全面委托下放专题会议,率先在我市全面吹响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号角。
2017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开展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分别授权江陵县、洪湖市个别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试点。试点期间,乡镇人民政府是城乡低保审批的责任主体,负责申请受理、初审、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最后报县民政局备案。县民政局将全程跟踪协调,并积极入户抽查,随时掌握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据悉,开展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是民政部门推进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继低保由分类施保到按标施保后的又一大改革,将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方便困难群众,规范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提高救助对象准确度。
作为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省级试点,2017年,江陵县熊河镇审批权限下放后共受理低保申请853户1246人,审批时限比其他乡镇提前一个月。江陵县全面下放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后,江陵县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该县在低保审批上有望进一步压实乡镇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优化救助流程,大大缩短低保审批时间,化解基层矛盾,更加精准及时救助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