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基层民政工作怎么做?快来看看这份《实施意见》

2018-07-30 16:51   记者徐祉晔

为切实加强新时代基层民政工作,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围绕“十个到位”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落实。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到位——

要建立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体系;

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购买补充商业保险;

将乡镇(街办)临时救助审批额度提高至不低于当地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

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健全到位——

要加快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城乡社区建设推进到位——

要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

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

所有乡镇(街办)要建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农村籍符合条件的困难优抚对象要纳入精准扶贫帮扶范围,要全面实行“阳光安置”,实现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100%,落实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到位——

经民政部门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要给予不低于1500元、改造和租赁用房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

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入住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给予运营补贴;

至2020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35张以上。

高龄老人补贴落实到位——

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每人每月要发放不低于100元补贴;

要逐步提高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标准。

殡葬改革深化到位——

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40%以上的行政村。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到位——

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乡镇(街办)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6人以上,村(社区)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3人以上;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3%;

对获得初级、中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在岗社区工作人员,财政部门要落实每月不低于100元、200元的职业津贴。

老人儿童快乐之家建设到位——

要在村(居)委会建设中规划不低于100平方米面积房屋用于老人儿童快乐之家,为老人儿童提供关爱、活动场所。

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到位——

到2020年,每所农村福利院房屋综合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自愿集中供养率达100%;

特护床位数至少达到全部床位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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