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不是马云了?
8月30日支付宝在官方微博回应称,支付宝的运营主体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并非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变更属于公司内部治理范畴,与实际经营情况无关。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8年8月29日,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发生变更,由马云变更为叶郁青。8月30日早间,有消息将这一变动视为“支付宝法人变更”。
哪个才是支付宝的运营主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公示看,支付宝的运营主体一直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4年12月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早在2014年就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马云变更为彭蕾,股东只有一个,是蚂蚁金服。
而乌龙中的另一个主体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营业务并非第三方支付,而是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以及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的研发,软件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和维护等,该公司的股东是ALIPAY CHINA HOLDING LIMITED,而非蚂蚁金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