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对8起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其中荆州占3起。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专项资金被套取问题
2010年3月至2015年12月,江陵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虚报套取国家就业培训补贴166.73万元,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劳动就业管理局、县财政局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
时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朱应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被降低退休待遇;时任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赵亚荣、副局长叶戎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李军曲、劳动关系仲裁科科长胡平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保险科科长彭小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财政监督局局长陈亦东、社保科科长聂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涂伦涛、正科级干部吕东、副主任科员李满山和县财政局原副局长李纯松、姚巍等5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现监利县政协副县级干部谢秉学在养老保险办理工作中落实领导责任不力问题
监利县企业养老保险局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为371名挂靠在该县企事业单位、编造档案的农民和无业人员办理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任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谢秉学,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谢秉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荆州市沙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岑河镇政府制止违法建筑不力问题
2013年,岑河镇村民朱红忠违规占地建成厂房,该镇分管控建控违工作的镇规划管理中心主任陈培明、镇政协联络处主任朱贤平将问题上报给时任镇党委书记孙昌洪。
孙以违建问题多、难处理为由搁置。期间,沙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因未将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朱红忠本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被法院驳回后未再采取措施。违建厂房至2018年仍未拆除。
陈培明、朱贤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岑河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罗成威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岑河镇镇长齐宝华和沙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振纲分别受到批评教育;沙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法规地籍科科长李京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孙昌洪此前因职务犯罪,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不再追究。